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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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2 (2017-04-2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11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5日至現場查察,貴公司設有飼料製造程序(M01),該製造程序許可證已於106年2月22日至期限已失效;現場查察貴公司M01操作紀錄內容所載,於106年3月至稽查當時仍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否 |
限2017-08-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