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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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2018-04-0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10013 事由:貴公司從事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1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洗滌塔A001流率為583.9L/m(許可核定值:1080~1600公升/分)、A002流率為436.7L/m(許可核定值:630~1200公升/分),現場亦未每日記錄防制設備之操作參數,顯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否 |
限2021-0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