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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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24-11-0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3條 文號:22-114-040034 事由:1、本局於113年11月5日22時59分至該營建工程查察,稽查當時該營建工程正進行水泥灌漿作業,惟該作業時段車輛等動力機具有產生噪音之情事,據負責人(劉建○○)表示夜間施工作業未取得主管機關同意。 2、經查該營建工程(公司)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管制時段施工之巨積混擬土灌築之作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3、已當面告知業者已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其視同放棄。 4、現場告知該工地立即停止作業。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