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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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2019-01-1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20006 事由:本局於108年1月10日至台端所經營之冠穎畜牧場查察,稽查當時發現收受廚餘(R-0106)飼養豬隻之情事,並設有廚餘蒸煮設備,經查收受對象發現包含芳穀餐飲店(營利項目為餐館業),故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惟未領有再利用登記檢核,收受餐館業之廚餘,且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5-16 (2013-03-2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50006 |
否 |
限2013-06-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27 (2011-05-1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09日。 法規: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060039 |
否 |
限2011-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