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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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2019-10-0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9988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14 事由:台端所屬之高昌種畜牧場於108年10月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2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02mg/L,標準值8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令查察業者畜舍清洗後廢污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循舍旁明溝排放至周界外之河堤邊渠道,且未依規定3小時內項本縣環保局通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0-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9,988 已分期已繳清 |
2017-05-16 (2017-03-1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03 事由:台端所屬高昌種畜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0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及懸浮固體40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