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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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2022-01-0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11-020010 事由: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1年1月7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前往督察,查核其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獨立專用水表累計水量讀數,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8條規定。 |
否 |
限2022-01-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08 (2021-05-22)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669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100004 事由:1.本局於110年5月22日17時35分至現場會同代表人稽查,該場取得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限自(107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止)。 2.現場發現於場旁有廢污水溢流疏漏至隔壁農田,查該場正進行太陽能工程整修,代表人表示因工程作業疏忽,致廢污水管路破損,導致廢污水未能完全收集,溢流疏漏至隔壁農田。 3.查上開情事,代表人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4.以上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另現場開立限改通知書(編號:1080137),請依通知書內容改善。 |
否 |
限2021-05-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669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