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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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 (2021-11-1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120003 事由:受處分人發包之「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管制編號:P108P6Z036-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0年11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本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現場查核,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拆除作業未有相關防制措施等,共查核缺失計點共計4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否 |
限2021-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