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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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2017-06-0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6-070032 事由:1.本案於106年06月07日15時58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發現鴻捷營造有限公司因承攬雲林縣政府106年度縣管河川及區域排水瓶頸段減災工程,將工程疏濬土方暫存於北港礫間接觸曝氣氧化廠旁空地。 2.因施工期間車輛進出夾帶泥土污染路面,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相關規定,本局依法告發,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