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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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2023-08-1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3-120002 事由:1.本局於112年08月14日10時35分會同警方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地發現遭棄置數塊瀝青刨除料及磚瓦,重量未達一公噸重,經警方調行為人查獲-順盛工程行。 2.順盛工程行代○○表示,該地旁一工程「雲林客網112年度擴援積點發包工程」為其工程所承包施作,惟於施工後產出之瀝青刨除料及些許磚瓦丟棄於該地未做清除,該路段工程於今年5月完工,並無法出示工程契約書。 3.綜上所述,順盛工程行承攬施工上開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未委託合法清除機構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4.另工程告示牌中施作廠商崧鵬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發包廠商,經順盛工程行代表及崧鵬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去認為口頭承包未簽約。 5.該地棄置之瀝青刨除料及磚瓦,本局限期順盛工程行於112年8月21日前清理完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