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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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2019-04-3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11 事由:貴公司於108年4月3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驗值86.5mg/L,標準值: 30mg/L,生化需氧量: 檢驗值41 mg/L,標準值3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6-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01 (2020-04-2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09-060001 事由:稽查當時該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乙腈核可文件已逾有效期限109年3月18日,經查該公司於實驗室尚有貯存該類毒性化學物質,惟有效期限已到屬無核可文件之情事,放不可於公司內貯存該類毒性化學物質;上述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