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02-17 (2021-05-1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04 事由:本局於110年5月17日派員至台端經營之工廠稽查,稽查時廠大門(廠內)旁有貯存該廠鍋爐設備清理後之爐渣,惟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2-03-17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18 (2021-01-2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00010 事由:1.本局於110年1月26日12時4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周界未發現排放黑煙之情事。 2.經查該廠燃料(木材),該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含再利用檢核),即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3.業者提供之鍋爐資料為1800kg/h,非屬列管事業。 4.本局已告知業者違法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否 |
限2021-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