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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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2025-01-15)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20008 事由:貴公司承攬-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SAP廠釜式反應段基礎工程(工程地點:新港鄉中工段1地號),該工程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本局於114年1月20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該工程已興建完成,惟貴公司未於工程動工前提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