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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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2021-12-0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10001 事由:貴公司發包辦理「誼榕建設9戶新建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鋪設厚度不足、 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致影響防制效果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12點。 |
否 |
限2022-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