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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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025-03-22)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40045 事由:另巡查至廠後方污水滯留於後方農田,業者表示因製程冷卻水塔排放時因地下儲存槽負荷不足而溢流且污染鄰近農地及其上方水泥定著物,依據114年3月20日聯合會勘紀錄每日排放水量為(13公噸/每天)未達水污染防治列管事業定義,固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4-17 (2025-03-2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114-040007 事由:(一)查原料使用地下水及廢水處理設施產出有機污泥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另經現場人員表示污水處理設施衍生之有機污泥於廠外(麥寮鄉圳寮段144地號)貯存,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前述情事未依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二)查貴公司113年4月至114年3月網路申報資料,貴公司於113年1月至3月未申報任一廢棄物產出、貯存;收受廢棄物羽毛於113年11月有收受不平衡;於113年1至3月、113年7月至114年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 (三)查污水處理設施衍生之有機污泥於廠外(麥寮鄉圳寮段144地號)貯存,其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另廢棄物羽毛貯存區未有收集或防止惡臭之設備或設施。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4-06 (2025-02-2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40019 事由:1.本局於114年2月26日會同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建設處進行聯合稽查,該廠屬食品製造業,惟經查核用水量,未達水污染防治列管事業定義,稽查時發現該廠外溝渠有正在排放,經詢問該廠負責人,此排放為鐵鏽水,經本局判定為該廠廠內廢水排放至溝渠,污染周邊環境,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併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3-24 (2025-02-2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030012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貴公司原物料堆置於室外與許可不符,另原物料(羽毛)直接貯存於場內應列污染源、現場新增2台乾燥機及冷卻機,設備之新增應於異動核准後使得裝設、乾燥爐製程為批次操作,每批次實際操作量為2噸左右,每批次8小時。(需異動或變更)、3台旋風分離器,其中2台壓差計故障、A104文式洗滌塔液鹼加藥馬達故障、A105洗滌塔,未設置PH檢測計及洗滌液流率為450 公升/分鐘,許可核定30~300 公升/分鐘、另原物料及防制設備操作條件皆未有操作紀錄。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否 |
限2025-09-25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