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P6001928
事業名稱: 金春畜牧場
事業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三湖段八七八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9-14
(2020-07-2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3338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15
事由:1.本局於109年7月23日12時18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金春畜牧場放流口發現該場防治設備生物沉澱池廢水溢流於溝渠,遂本局會同該場代○○,其表示因生物沉澱池底泥堵塞管線導致廢水溢出,現○○已立即將相關運轉設備停止,避免廢水溢出,經查該場未向本局水質保護科通報(三小時內)。 2.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事業或汙水下水道系統設置 貯存設備,其有疏漏(溢流)廢污水之水體,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13條之1第二項,所稱疏漏包含溢流滲漏或洩漏。 3.本局於現場與該廠代表確認無誤,本局已當面告○○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確請遵守。 4.上述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限2020-07-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3,338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1
(2020-02-1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06
事由: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2月1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一組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535mg/L,標準值150mg/L,COD:96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4-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