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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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2020-09-2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110029 事由:雲林縣環保局稽查隊於109年8月25日至褒忠鄉三民路附近溝渠查察,於當時發現有油污漂浮於水體,經查為貴公司當日卸載油品管線接頭脫落而滲出,在查貴公司未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於事故3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109年8月31日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037)」並限期於109年9月4日前應改善完成,109年9月26日前往查察,當日並未完成改善故再次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264)」,限期於109年9月28日前應該善完成,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另依據109年01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90006177號函,函釋內容本案應認定為另一新案予以處分。 |
否 |
限2020-09-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2,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13 (2018-01-0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20002 事由:107年1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至現場稽查,發現設置之貯油場未依規定設置防溢堤,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 |
否 |
限2018-03-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