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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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2016-12-0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120014 事由: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雲林縣元長鄉東庄段47地號土地進行現場稽查,經查台端於該地點堆置廢菇類培植包,數量約\為50公噸;另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應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惟台端未檢具再利用登記檢核表向本局提出申請通過後即進行再利用。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0-04 (2016-09-0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5-10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