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2018-11-1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10011 事由: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07年11月19日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SS)
:398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COD):699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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