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7 (2017-06-0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70043 事由: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60年6月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生化需氧量(BOD):135mg/L(標準:80mg/L),懸浮固體(SS):308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08-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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