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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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2017-12-2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07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易達畜牧場,於106年12月26日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增設廢水處理設施,且未依規定於變更前向本局提出申請,而逕行變更,明顯已與原核准廢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經本府於107年3月5日函文處分且限期於107年4月10日前須提出許可申請文件,惟至今(107年5月14日)仍未收到台端之許可申請文件,未完成改善再依規定予以處分。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事實未明確,有瑕疵 |
限2018-07-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80,000 不須繳納 |
2018-03-05 (2017-12-2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20002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易達畜牧場,經本局稽查結果,發現該場增設廢水處理設施,惟未依規定於變更前向本局提出申請,而逕行變更,明顯已與原核准廢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 |
否 |
限2018-04-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050007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1-27 (2009-11-0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098-110098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