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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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2021-04-0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43-110-040001 事由:1、 本案針對環保署函請疑似生產過度包裝產品進行稽查。 2、 依據環保署提供產品(東和經典禮盒-芝麻花生)進行稽查,經量測包裝層數為一層,包裝體積比值為1.19,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第七條規定,依同法第26條第一項第三款告發處分。 3、 責成業者日後依照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規定辦理,以免違反規定。 4、 現場已拍照存證。 5、 上述內容經業者確認無誤。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