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輝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Q66A1315
事業名稱: 李冠輝畜牧場
事業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龜子港段順安小段三八九之一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5-1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6-17
(2023-04-1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124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060002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李冠輝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670mg/L、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限2023-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124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9
(2021-05-25)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070008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李冠輝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363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940mg/L、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29
(2021-01-20)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184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030004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李冠輝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9,10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24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8,200mg/L、限值600mg/L)。
不須改善 41,843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