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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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2 (2018-09-11)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文號:40-107-100007 事由: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發現貴畜牧場委託大發肥料行清除其產生之雞糞至本璋實業有限公司再利用,惟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等資料,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
否 |
限2018-1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