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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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025-02-24)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14-030003 事由:貴所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垃圾衛生掩埋場滲出水污水處理廠,從事一般廢棄物掩埋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2月24日聯合稽查結果,發現貴廠廢水處理設施設有處理單元(集水井)及廢水收集管線返送至掩埋廠,上述皆未登載於水污染許可文件中,顯與核准之水污染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5-03-31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11 (2021-07-0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110004 事由:貴公所位於本縣民雄鄉之污水處理廠,從事廢棄物掩埋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所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為化學需氧量:470mg/L(標準值:2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 |
否 |
限2021-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