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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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2022-11-2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2-120008 事由:1.本局於111年11月27日15時02分至現場查察,現場發現遭堆置廢木材(重量約1.5噸),並有一行為○○。 2.○○表示上述之廢木材係其工程行進行板模作業剩餘之廢料暫置於此。 3.尚發工程行進行板模作業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委託清除、處理而堆置該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4.本局限該負責人111年12月11日前,合法清理完畢,並提供相關資料供本局備查。 |
否 |
限2024-01-2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