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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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2020-06-0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9-080002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福權村下寮2-3號之工廠,從事素食食品製造,經查廢水產生量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定義之實際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管制規模,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該廠清洗及脫水產生之作業廢水,於廠內沈澱後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經於排放口所採樣水樣之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69.0mg/L、生化需氧量:165mg/L、化學需氧量:1,320mg/L,以上水質已影響河川水體品質。 |
否 |
限2020-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16 (2020-06-0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70003 事由:本案由本局空氣噪音防制科及水污染防治科辦理會勘,貴公司從事豆腐、豆皮食品加工製造,其簡易廢水沉澱池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未依規定填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限2020-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