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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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2024-04-2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3-050020 事由:本局於113年4月23日配合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有以下缺失:1.廠內廢棄物貯存區見廢鐵,未見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現場製程有噴砂程序,並未於廢清書內登載。2.噴砂廢棄物、廢砂輪片及沾有油漆溶劑之廢容器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處理。3.廢棄物(D-1701)之貯存點,未申請貯存於二廠,且貯存量與申報情形不符。綜上所述,貴公司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4-06-30前改善 待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