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2021-03-1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40001 事由: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9年1月至109年12月,發現貴公司民雄一廠廢棄物D-0701、R-1703、D-0899、D-1099、D-0902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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