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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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2024-09-1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100004 事由:本局113年9月19日配合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辦理聯合稽查,查貴場已達畜牧法規定牧場登記規模者,其斃死豬隻屬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應具有防止廢棄物飛散、流出、惡臭擴散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措施。」是日聯合稽查於貴場區外道路旁見有斃死豬隻放置場外情形,已違反上開法令規定。 |
否 |
限2024-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11 (2024-05-1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70001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廣順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704mg/L、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6 (2022-03-17) *違規情節重大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611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50003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廣順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348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51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130mg/L、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限2022-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611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9-27 (2021-07-2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79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090008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廣順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90.9mg/L、限值8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8,079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14 (2021-05-14)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26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070004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廣順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305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700mg/L、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626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27 (2020-06-15)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05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廣順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213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691mg/L、限值60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24 (2019-04-22)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60010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OO畜牧場,於108年4月22日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122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020mg/L、限值600mg/L,懸浮固體:534mg/L、限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13 (2017-02-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30003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廣順畜牧場,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4,65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12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3,210mg/L,限值600mg/L)。 |
否 |
限2017-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