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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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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2018-04-25)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6000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廢水處理設備產出之污泥露天貯存於廠內空地,無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18-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