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企業社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7861628
管制編號: Q7003910
事業名稱: 南昌企業社
事業地址: 嘉義縣溪口鄉游東村米粉宮九六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3-02
(2019-09-16)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05
事由:從事塑膠殼噴漆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45,未符合排放標準(30)。

訴願駁回
限2020-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12-26
(2019-09-16)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2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None
事由:從事塑膠殼噴漆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45,未符合排放標準(30)。

None
限2020-01-31前改善
None
200,000
尚未繳款
2019-07-31
(2019-06-17)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70005
事由: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7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發現貴社從事塑膠製品噴漆作業,其製程之水簾幕噴漆廢水有滲漏污染水溝,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限2019-08-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31
(2019-06-17)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70006
事由: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7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發現貴社從事塑膠製品噴漆作業,廢漆渣由執行機關清除處理,惟未與執行機關簽訂清除契約及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8-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