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4-03-26 (2024-01-2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30006 事由:台端經營之紫瑞鵪鶉的家位於本縣溪口鄉溪北村溪西段32地號、溪口段溪口小段148-1地號飼養鵪鶉,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月29日派員至該場外周界執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不受理 |
限2024-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