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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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2017-10-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1001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1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新港廠於106年3月間有收受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一貫作業廠(以下簡稱千興公司)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進行再利用,並同時將其於106年2月24日收受千興公司產出之有害污泥再退運回千興公司,惟其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該批無機性污泥再利用及退運之有害污泥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17-1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19 (2017-06-14)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7000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新港廠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清除及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17-07-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