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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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2024-08-2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4項 文號:30-113-090008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現場查獲台端所有之黃科翔畜牧場,領有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許可,於六腳鄉竹子腳段竹嘉小段1198地號農地澆灌沼液沼渣,惟現場見有沼液沼渣由農地排水孔排放至鄰近地面水體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9條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24-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15 (2019-01-15)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20005 事由:台端於本縣六腳鄉竹子腳段竹嘉小段1101、1102地號黃科翔畜牧場,經本局108年1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見場旁聯外道路有乾凅豬糞,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否 |
限2019-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