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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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023-12-0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169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1項 文號:30-113-040006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112年12月5日派員進行稽查,於本縣鹿草鄉施家村鹿草段鹿草小段1145、1146地號土地,見有沼液沼渣澆灌後痕跡,經查為台端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所為,且施灌於未申請之農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169 尚未繳款 |
2020-12-29 (2020-10-2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120003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位於本縣鹿草鄉中寮段重寮小段185、185-1、186、186-1、187、188地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51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265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220mg/L、限值60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27 (2020-08-2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7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100007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放流水之回收管線排放廢水至臨近承受溝渠,經查該場所核准排放許可文件中有申請回收行為,其回收使用於澆灌花木,依規定該回收水水質,經處理後須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得回收,但經現場採集回收水所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4,65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81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7,690mg/L、限值60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37,8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10-27 (2020-08-2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100008 事由:台端所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其廢水操作紀錄表109年8月1日至109年8月20日平均回收水量21.9CMD,與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載每日最大回收水量10CMD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