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良高科技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9838241
管制編號: Q7600400
事業名稱: 友良高科技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一○號
所在工業區: 嘉太工業區
產業類型: 人造纖維梭織布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4-01-24
資料日期: 2025-09-07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3-03
(2019-12-12)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10008
事由:貴公司二廠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經本府108年9月4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191124號函處分並限期於108年12月3日前提出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報告書及改善措施相關資料函送本縣環境保護局核備,貴公司未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出經認可之檢測機構合格報告書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
限2020-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04
(2019-07-0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80004
事由:貴公司二廠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4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4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165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
限2019-1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9-010008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6
(2019-04-2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8-050004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光復路10號之工廠,從事紡織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未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主管機管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
不須改善 7,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07
(2017-04-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0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28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有產出廢潤滑油,惟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有該項廢棄物產出,且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106年1月、2月產出及106年1月至3月貯存情形,另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與生活垃圾未分類貯存且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17-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02
(2016-09-09)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5-100006
限2016-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02
(2015-12-0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05-020002
不須改善 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20
(2011-09-15)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0-100004
限2011-1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06
(2010-11-24)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1月3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
文號:30-099-120004
限2011-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06
(2009-06-22)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
文號:30-098-080003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