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2022-05-18)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5-111-060002 事由:台端於本縣水上鄉下寮村下寮新段419地號堆置廢棄車輛,與核准回收業登記證之水上鄉下寮新地段1076地號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 |
否 |
限2022-08-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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