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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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2021-09-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00035 事由:貴公司承攬「高鐵台南車站特定區5000M3配水池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南段1200之11地號),領有雜項執照((109)南工雜字第00104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9月14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