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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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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025-05-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14年6月1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931),限期改善至114年7月13日,本局於114年7月1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4年07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4-100013 事由:臺端從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本局前於114年5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一組水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993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14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之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5-07-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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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2019-05-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70009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8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8-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