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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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2021-08-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090014 事由:貴公司仁德二廠(管制編號:R1003544)領有鋁鑄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許可證,經本局110年8月13日派員至現場稽查,進廠稽查時該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查其(M01)製程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流率計故障(未正常運作),因水量不足故數值無法辨識,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全程由該公司代表陪同,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及影片可稽。 |
否 |
限2021-1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06 (2017-06-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文號:40-106-090009 事由:貴公司從事鋁製品鑄造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6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清除其產出之毛胚、鋁溢塊及廢油等事業廢棄物至該機構以外,惟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否 |
限2017-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31 (2017-06-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1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於文到翌日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30 事由:貴公司從事鋁製品鑄造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基本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鋁錠壓鑄前將離型劑噴灑於模具產生之作業廢水,由機臺收集溝流至收集井後排至廠外地面水體,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250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360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金屬基本工業放流水標準,且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1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