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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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2019-06-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80016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39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20 (2017-06-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70027 事由:貴場屬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57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2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86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8-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