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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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2022-01-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30014 事由:本局於111年01月6日15時4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永康32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對面燃燒樹枝及木材,現場未有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09 (2007-11-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7-01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