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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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2024-11-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程序或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2月2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10)。限改日期:114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4-010016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如下:1.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2.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 |
否 |
限2025-03-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1-15 (2024-11-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程序或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2月2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10)。限改日期:114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4-010017 事由: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如下: 1.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 2.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 |
否 |
限2025-03-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05 (2024-09-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核准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30-113-110002 事由: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本局前於113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二廠未依規定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以113年8月26日環水字第1130110231號函限期於113年9月13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13年9月18日稽查仍未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否 |
限2024-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05 (2024-09-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核准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30-113-110003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本局前於113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以113年8月26日環水字第1130110231號函限期於113年9月13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13年9月18日稽查仍未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否 |
限2024-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23 (2024-08-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核准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30-113-100018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貴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經本局派員於113年8月14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二廠許可資料原廢(污)水WM04未經處理前總鉻:30mg/L、鎳:30mg/L,WM05未經處理前總鉻:10mg/L、鎳: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總鉻:1.5mg/L、鎳:0.7mg/L),依法應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經查現場未設置專責人員。 |
否 |
限2024-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23 (2024-08-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核准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30-113-100019 事由: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13年8月14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二廠許可資料原廢(污)水WM04未經處理前總鉻:30mg/L、鎳:30mg/L,WM05未經處理前總鉻:10mg/L、鎳: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總鉻:1.5mg/L、鎳:0.7mg/L),查貴公司二廠原廢(污)水由貴公司共同處理,依法貴公司二廠應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經查貴公司二廠未設置專責人員。 |
否 |
限2024-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24 (2024-07-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0日環水字第1130119512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3年11月5日,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或恢復與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改善完成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3-090039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13年7月10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違規事項如下:一、於T01-01(廢水收集槽一)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440 mg/L(核准最大值3000 mg/L),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二、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活性碳依9月份紀錄,用量低於許可核准最小量;無T01-25至T01-27管線;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與核准之許可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4-11-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010016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24 (2024-07-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0日環水字第1130119512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3年11月5日,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或恢復與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改善完成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3-090040 事由: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經本局派員於113年7月10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詠先股份有限公司違規事項如下: 一、於T01-01(廢水收集槽一)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440 mg/L(核准最大值3000 mg/L),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二、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活性碳依9月份紀錄,用量低於許可核准最小量;無T01-25至T01-27管線;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與核准之許可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4-11-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010017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06 (2023-04-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00011 事由:本局於112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經勾稽111年4月至112年2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11年12月、112年1月、2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0199分別產出7.43、9.89及8.34公噸,惟已逾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D-1099每月最大量5.88公噸百分之十。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22 (2022-09-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0月2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316)。限改日期:111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110011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111年9月28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鎳檢驗值1.16mg/L(標準值0.7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否 |
限2022-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5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2003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金屬表面塗裝製程產生之非有害集塵灰(D-1099)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5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以網路傳輸方式完成申報。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2003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查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發現貴公司二廠未依規定申報非有害集塵灰(D-1099)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5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3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D-1099)。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5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3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未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這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4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2002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塗裝製程產生之非有害集塵灰(D-1099)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4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以網路傳輸方式完成申報。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20029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查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非有害集塵灰(D-1099)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4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1-02003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D-1099)。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4 (2021-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3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 |
否 |
限2022-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2 (2020-05-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17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警察第三中隊於109年5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備(T01-1集水槽)上方二樓接有一支管線,經查該管線係由製程脫脂廢水桶之廢(污)水確實排入(T01-1集水槽)內,惟未登載於排放許可登記內容,與許可申請文件登載事項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09 (2019-02-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07 事由:本局人員於108年2月1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南市環水字第05868-01號)許可文件,稽查時於貴公司2樓發現處理瑕疵品剝漆表面處理流程,製程產生之廢硫酸及廢水,輸送至廢水處理設備處理,明顯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1 (2019-02-09) *違規情節重大 |
臺南市 |
主旨:令貴公司文到翌日產生廢水製程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文號:30-109-060007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塗裝作業(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於廠後圍牆處以閥門控制接連軟管繞流排放高濃度廢水(廢硫酸水),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000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0200mg/L、標準值30mg/L;有害健康物質總鉻檢驗值65.8mg/L、標準值2.0mg/L;pH檢驗值<4、標準值6.0~9.0),其中所排放廢(污)水中含有害健康物質(總鉻)超過放流水標準31.9倍,嚴重影響環境品質。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0-05-05 (2020-03-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1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050003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3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39mg/L,標準值10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0-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14,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09-18 (2019-02-09) |
臺南市 |
主旨:令貴公司文到翌日產生廢水製程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文號:30-108-09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本案業者將再送陳述意見書至本局審查,停工涉及民眾重大權益,建請銷號辦理。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塗裝作業(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8年2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於廠後圍牆處以閥門控制接連軟管繞流排放高濃度廢水(廢硫酸水),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000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0200mg/L、標準值30mg/L;有害健康物質總鉻檢驗值65.8mg/L、標準值2.0mg/L;pH檢驗值<4、標準值6.0~9.0),其中所排放廢(污)水中含有害健康物質(總鉻)超過放流水標準31.9倍,嚴重影響環境品質。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8-03-26 (2018-01-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030019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5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8-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25 (2016-02-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30015 |
否 |
限2016-05-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31 (2014-06-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3-070029 |
否 |
限2014-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31 (2014-06-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3-070030 |
否 |
限2014-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6-22 (2012-05-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 文號:30-101-060011 |
否 |
限2012-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1-16 (2010-10-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1月1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110016 |
否 |
限2010-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9-05 (2008-07-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7月2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097-090012 |
否 | 限2008-07-24前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