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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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4 (2021-04-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條件:刈除空地逾100公分之雜草。限改日期:110年05月26日。 法規: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文號:41-110-050052 事由:本市新營區公所通報新營區新茄苳段225、227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10年3月11日函文貴公司,限期於文到5日內改善;本市新營區公所於110年4月6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
否 |
限2021-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