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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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2 (2018-06-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01 事由: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2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8-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4 (2017-02-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6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測機構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50003 事由: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1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5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74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6-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6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