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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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2023-10-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2年12月28日以環水字第1120168085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3年3月10日,並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3-030008 事由:貴公司為屬水污染防治法之船舶建造修配業,業已取得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在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噴砂中央集塵系統之尾氣連接至噴砂鈍化之洗滌塔,有一股原廢水產生,惟查前述內容於貴公司之許可文件內未登載,顯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限2024-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30 (2022-07-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或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第8款 文號:20-111-110019 事由:依據環保署111年7月6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下放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疑似兼任名單,本局於111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黃○○擔任貴公司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及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一事屬實,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含附件資料)可稽。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3-0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18 (2020-07-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20-109-090024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鋼鑄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08-01號),屬環保署公告之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經本局於109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上述製程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每年執行定期檢測1次,本次應為該許可證異動生效(108年6月14日生效)後第1次進行檢測(檢測管道:P204、檢測項目:粒狀污染物及氮氧化物),依上述規定應於109年6月13日前完成檢測作業,而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檢測,且未於應實施定期檢測期限內提出替代方案或申請展延,有稽查單(紀錄單編號:D001797)可稽。 |
否 | 不須改善 |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31 (2018-06-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7-070016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6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旋風分離器(編號:A212)發現集塵器壓降為12 cmH2O(換算為120 m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旋風分離器(編號:A212)集塵器壓降設計值:80,操作值:40~80 mmH2O不符合; 另於振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214) 發現集塵器壓降為7.5 c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振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214)集塵器壓降設計值:5,操作值:1~5 cmH2O不符合;又於旋風分離器(編號:A217) 發現集塵器壓降為0.5 cmH2O(換算為5 m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旋風分離器(編號:A217)集塵器壓降設計值:80,操作值:40~80 mmH2O不符合,即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限2018-09-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27 (2018-01-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7-020018 事由: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08-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鋼鑄造程序(M02)製程正常操作中,但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編號:A212),集塵器壓降數值為108mmH2O,不符合操作許可範圍(40-80mmH2O);振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214),集塵器壓降數值為0cmH2O,不符合操作許可範圍(1-5cmH2O),貴公司顯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操作。 |
否 |
限2018-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14 (2017-11-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20041 事由: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D-0701D-1099、R-1201、R-1204及D-0902於106年4月至106年7月有漏報產出情形。 |
否 |
限2017-1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23 (2014-07-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90018 |
否 |
限2014-1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4-08-14 (2014-06-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80033 |
否 |
限2014-09-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14 (2014-06-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080034 |
否 |
限2014-09-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08 (2014-06-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80007 |
否 |
限2014-09-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05 (2013-05-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8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27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1-07-28 (2011-06-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0-070029 |
否 |
限2011-08-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9-14 (2010-07-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099-09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5-14 (2009-03-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098-05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