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興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R8900304
事業名稱: 仲興畜牧場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護國里中山路四○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12-2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1-29
(2023-11-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8317元整,限改條件:期限內完成確認報告書變更登記,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11月28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11)。限改日期:113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10022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記憶體型號、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閉路電視(CCTV)架設數量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經本局限期至112年11月1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1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自動監測(視)設施確認報告書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從111年12月26日至今為止已違反同條規定5次。
限2024-0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8,317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9
(2023-10-13)
*違規情節重大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4964元整,另本案於112年10月13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80)限期112年11月1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1月28日複查未改善,將另案開立處分。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文號:30-112-120023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本局於112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記憶體型號、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閉路電視(CCTV)架設數量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經本局限期至112年10月11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自動監測(視)設施確認報告書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354,964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17
(2023-07-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603元整,限改條件:於期限內完成認確報告書變更登記,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8月7日環水字第1120093480號函同意限期改善展延於112年9月12日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2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文號:30-112-080020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本局於111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記憶體型號、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閉路電視(CCTV)架設數量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經本局限期至112年7月1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7月1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自動監(視)設施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
限2023-09-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120023
18,603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05
(2022-12-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1月1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814)限期112年2月6日改善完成,另本局112年2月7日環水字第1120011442號函、112年3月6日環水字第1120021936號函同意限期展延於112年4月6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12年4月10日複查未符完成改善,將另案開立處分。限改日期:112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
文號:30-112-060007
事由:一、貴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記憶體型號、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閉路電視(CCTV)架設數量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二、另查現場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無校正、保養及維修相關紀錄,且CCTV監視畫面未保存90日以上。
限2023-04-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060008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05
(2023-04-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837元整,限改條件:於期限內完成認確報告書變更登記,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60008
事由:貴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本局於111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記憶體型號、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閉路電視(CCTV)架設數量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另查現場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無校正、保養及維修相關紀錄,且CCTV監視畫面未保存90日以上,經本局限期至112年4月6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4月10日派員前往複查,貴牧場自動監(視)設施確認報告書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且現場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無校正、保養及維修相關紀錄、CCTV監視畫面未保存90日以上。
限2023-07-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080020
18,837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7
(2019-06-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74000元整,限改條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以下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以下簡稱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除電子式電度表外,均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限改日期:109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90011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畜牧業(一)業者,經本局於108年6月19日派員執行環警聯合稽查暨志工通報案件稽查,稽查時發現該場多設置一處貯水池與許可登載不符,並將初沉池及曝氣池之廢水以馬達管線抽送至前述貯水池,另查貴場前述貯水池以活動管線控制將廢水繞流至場外地面水體(鹽水溪流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所稱繞流排放行為,稽查當時於繞流排放口(即未經核准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9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7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限2020-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74,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9-17
(2019-06-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90012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畜牧業(一)業者,經本局於108年6月19日,派員執行環警聯合稽查暨志工通報案件稽查,稽查時發現該場多設置一處貯水池與許可登載不符,並將初沉池及曝氣池之廢水以馬達管線抽至前述貯水池,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
限2019-06-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0,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13
(2018-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70013
事由:貴牧場從事畜牧業(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4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18-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