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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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1 (2020-03-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09-050001 事由: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之廢鋁箔捲委託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惟未與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處理機構簽訂書面契約。 |
否 |
限2020-06-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