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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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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2022-08-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本案於111年9月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284)限期111年9月2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0月3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1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100011 事由:貴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8月1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80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14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960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2-09-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