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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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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025-05-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240元整,本局於114年6月17日以環水字第1140077050號函同意臺端,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9月8日,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4-060029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4年5月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52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32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09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5-09-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3,24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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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2024-06-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432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或其他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6月21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61)。限改日期:113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3-070022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3年6月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2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05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915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4-07-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432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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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2023-05-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513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5月19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66)。限改日期:112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060001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45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0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2年5月8日完成改善,貴場於112年5月4日函報改善完成。 本局於112年5月8日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7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9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7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3-06-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513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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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2023-03-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81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4月7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44)。限改日期:112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2-040026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45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0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3-05-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060001 |
24,81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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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9 (2022-11-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723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1月14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79)。限改日期:111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110018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1年9月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98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1年11月4日完成改善,貴場於111年10月24日函報改善完成。 本局於111年10月28日複查放流口無廢水排放,另於111年11月1日再前往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5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6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68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2-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723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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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2022-09-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443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0月7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70)。限改日期:111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100022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1年9月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98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2-11-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110018 |
7,443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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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2021-10-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1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120008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73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3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2-0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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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2017-02-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限期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30012 事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2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8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4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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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2016-04-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8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60021 |
否 |
限2016-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9,8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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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2015-04-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化工業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80015 |
否 |
限2015-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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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2014-08-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00018 |
否 |
限2014-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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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1 (2013-08-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100015 |
否 |
限2013-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